然而,部分网贷平台以“服务费”“管理费”等名义变相收取高额费用,导致实际综合年化利率达到36%甚至更高。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第225条(非法经营罪),尤其是当平台未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时。
此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互联网金融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未经许可的网贷机构不得从事放贷业务。若平台存在暴力催收、虚假宣传或隐瞒实际利率等问题,用户可向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
综上,36%的利率在法律上已明显超出司法保护范围,且可能存在违法风险。建议借款人选择持牌金融机构,避免陷入高利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