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这是对虚假宣传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赔偿措施。
其次,消费者在遇到虚假宣传时,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如购物发票、产品宣传资料、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这些都可以作为维权的重要依据。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宣传不符,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通过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
此外,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虚假广告行为,相关部门会依法对违规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罚。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面对虚假宣传,消费者要勇于维权,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也提醒大家在购物时保持理性,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商品,避免因轻信广告而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