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网络贷款逐渐成为许多人获取资金的重要途径。然而,一些不法平台利用高利贷、非法催收等手段侵害借款人权益,尤其是贷款利率远超法律规定的上限,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因此,目前我国法律对网络贷款利率的上限设定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以2023年10月公布的1年期LPR为3.45%为例,网络贷款的年化利率不得超过13.8%。如果超过这一标准,即属于“高利贷”,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有权拒绝偿还。
需要注意的是,网络贷款平台若以“砍头息”、“服务费”、“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提高实际利率,即使合同上写明的利率未超过法定上限,也可能被认定为变相高利贷,仍然违法。
此外,根据《刑法》第176条和第175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高利转贷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将面临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网络贷款利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是违法的。借款人应增强法律意识,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借贷,避免陷入高利贷陷阱。如遇非法催收或利率过高的情况,应及时向当地银保监会、公安机关或法院举报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