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商家违约可能涉及合同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商家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其次,消费者因商家违约可能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例如,消费者因商家违约而不得不重新购买商品或服务,产生的额外费用;或者因商家违约导致的时间成本、精神损害等。但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主张的赔偿金额必须合理,并有相关证据支持。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商家的违约行为还可能构成欺诈或虚假宣传,此时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商家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总的来说,商家违约应赔偿消费者的具体金额,需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损失以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消费者在维权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必要时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