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目前,一年期LPR为3.45%,因此四倍为13.8%。如果超过这个标准,超出部分的利息将被视为无效。
其次,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将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限设定为一年期LPR的四倍,并取消了原来的“两线三区”规定。这意味着,如果网贷平台的年利率达到36%,远远超过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属于高利贷行为,是违法的。
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收高利贷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因此,即使借款人自愿接受高利贷,这种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且放贷方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综上所述,网贷年利率36%明显高于法律规定的保护上限,属于违法行为。借款人应警惕此类高利贷陷阱,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借贷,避免陷入债务危机。同时,一旦发现违规放贷行为,可以向金融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