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商品的保质期是商家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无论商品售价高低,只要商品已经过期,就属于不合格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如果不足500元的,赔偿500元。
对于不足10元的商品,虽然赔偿金额可能无法达到500元的标准,但消费者仍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商家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如果商家拒绝,消费者可以通过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或通过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商家在销售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时,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的真实情况,并在显著位置标注“临期商品”字样,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消费者更有理由要求赔偿。
总之,即使是价格不足10元的商品,消费者也不应因价格低廉而放弃维权。商家也应依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双方共同遵守法律法规,才能营造一个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